科研动态
关于2022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其他部门:
根据2022年度学院工作总体部署,为激励全院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增强学院整体教学科研水平,根据《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京政院发〔2017〕83号),结合今年我院科研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度院级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选题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结合最新《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贴近首都法治建设和平安北京建设实际。选题应围绕学院2022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新形势,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立项原则
1.服务大局原则。围绕实施高职教育发展战略,培养首都政法事业发展所需法律实用人才的新要求,开展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研究。
2.注重应用原则。坚持以应用性研究为特色,以政法行业亟待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着眼点,以促进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提高为落脚点, 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应用研究。
3.围绕中心原则。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引导各系部围绕我院改革发展中凸显的深层次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创性。
4.鼓励青年原则。为鼓励我院青年教师申报,促进青年教师成长,特设青年项目。青年项目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必须在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质量第一原则。课题立项注重质量,宁缺勿滥。
三、选题范围
课题研究内容应结合学院发展需要、结合当前形势与任务的需要,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推广应用价值。主要包括如下几类: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研究
2.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
3.职业院校工匠精神培育与立德树人
4.司法改革领域前沿问题;
5.行政执法领域前沿问题;
6.社会治理法治化问题;
7.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及互联网安全问题。
8.学生管理与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
9.高职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研究
申报者可以此为基础自行设计具体课题,也可根据我院发展实际需要另行设计具体课题。
四、申报条件
1.学院广大教职工均可申报。
2.课题组成员均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研究能力。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只能参加一个课题组,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课题组,否则申报无效。在研院级课题和其他纵向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一个院级科研课题的申请。
4.正在承担同一研究内容的院外纵向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应结题而逾期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5.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2023年6月底前结项)。如逾期不能按时完成,课题负责人次年不得再申报学院立项课题。课题获准立项后,课题组应在规定时间参加中期检查,未参加中期检查的课题不予结项。课题负责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若需延长研究期限,要填写延期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延期,且不超过半年。
6.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申报不实的,不予立项或撤销立项。
7.凡获准立项的院级科研课题,公开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研究成果时须注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院级科研课题资助+课题编号”,没有注明的不视为课题研究成果。
五、申报办法
有意申请课题的申请人从校园网下载并填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院级课题申请书》(2022版), 报送科研发展中心,电子版发科研发展中心邮箱kyc6256@sina.com。
六、申报截止时间
课题申报截止至2022年6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评审立项程序
1.科研发展中心经初步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2.院学术委员会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以无计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准立项院级课题。
3.进行为期3天的立项公示。
4.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到院科研发展中心办理立项手续,领取《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院级课题立项证书》,实施课题研究。
八、科研发展中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kyc6256@sina.com
联系人:冯晓丹13681330616 孟蝶 13811877251
提交申报书电子版同时与科研发展中心联系确定收到课题申请书。
科研发展中心
2022年6月13日